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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流程

    来源日期: 2008年10月08日11时10分    信息来源: 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等。

      二、申报材料

      (一)方案报审

      1、合肥市《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选址意见书》及附图1份;

      3、规划部门核发的规划设计条件;

      4、方案文件2套(内含缩印图纸及说明书)及其相应的电子文件;另行提供1:500或1:1000的总平面规划图2张(审批后退还1张);方案深度符合《城市规划编制方法》及设计条件要求;

      5、主要图纸制作成图板或模型;

      6、日照分析文件一份;

      7、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8、建设项目所在位置的1:500或1:1000地形图1套;

      9、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的书面意见;

      10、《合肥市规划建设方案专题评审内审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11、方案说明书及方案图纸缩印合订本5—25套及相应的电子文件;

      12、方案简要介绍、主要图纸及电子文件;

      13、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用地许可证核发

      1、经营性用地

      (1)合肥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土地部门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各一份;

      (3)已核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4)标明准确位置、面积的1:500或1:1000地形图2份;

      (5)设计条件阶段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如环保、园林、供电等相关部门意见;

      (6)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非、经营性用地

      (1)合肥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计划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立项计划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3)有关用地协议并现状土地权属证明(市政类杆管线工程除外);

      (4)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5)规划部门审核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方案及审核意见书或规划设计条件;

      (6)标明准确位置、面积的1:500或1:1000地形图1份;

      (7)选址、设计条件阶段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如环保、园林、供电等相关部门意见;

      (8)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程序

      受理→现场勘察→审批→办结

      四、办理时限

      方案报审10个工作日,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2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六、办理地址

      合肥市规划局驻滨湖新区现场办

      七、监督、联系电话、网址

      监督电话:2643000、2678567

      窗口电话:3350027

      自动查询电话:2619301

      规划局网址:www.hfsghj.gov.cn行政中心网址:www.hfxzz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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